为进一步加强双塔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,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,结合双塔区实际,决定公开招聘10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
二、招聘计划
招聘工勤服务、劳动就业等岗位,用工期限为三年(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)。
三、招聘条件
具备朝阳市辖区内户籍,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
(一)就业困难人员(符合其中1项即可)
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、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。主要包括:
1.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;
2.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;
3.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;
4.残疾人;
5.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;
6.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;
7.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;
8.烈属;
9.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、劳动能力等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就业的人员。
(二)其他条件
1.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.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,胜任岗位职责。
3.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(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的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重度残疾人除外)、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,均不得应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
朝阳市辖区内户籍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,首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(村)进行就业困难认定,认定成功后持以下材料到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(友谊大街四段33B)公益性岗位管理股(411室)现场报名,报名期限为:2026年8月17日-2026年8月30日。
1.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1份);
2.户口簿(原件及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1份);
3.《就业创业证》(原件);
4.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》(原件);
5.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(下载附表填写);
6.近期一英寸免冠照1张。
(二)录用
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,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,面试时间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。(因本人预留电话无法接通、联系不上,未能按时参加招聘面试的,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。)
咨询电话:
就业困难人员认定:0421-3990512
公益性岗位报名 :0421-3990509
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2026年8月17日
微信扫一扫,加客服为好友
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